淄博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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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山东站 淄博一中招聘公告(更新)

      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博市决定开展西南-山东站“名校人才特招行动”,为我市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现就“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山东站淄博一中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淄博一中始建于1924年,1955年被确立为省级重点中学,1992年被命名为首批山东省规范化学校,2006年被确立为首批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学示范校,2009年被表彰为首批山东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顺利通过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复评。学校先后被表彰为全国“五讲四美”为人师表先进集体、全国“活跃的中学生活”先进学校、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首批全国红十字模范校、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自1986年起,连续33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一、招聘时间、地点
  招聘时间:12月26日下午
  招聘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知新楼三楼A3报告厅外厅
  二、招聘岗位、范围、条件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数学教师4人,英语教师1人,化学教师1人,历史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双一流高校、全球TOP300海外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说明
  1.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需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按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2016年12月1日后被国内高校(含科研院所)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与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应聘资格。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2.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3.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19年12月18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12月18日。
  4.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淄博市人社局招聘公告(网址:http://hrss.zibo.gov.cn/art/2019/12/13/art_1059_1818958.html)。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现场报名
  1.时间地点:
  12月26日14:00-17:00  中心校区知新楼三楼A3报告厅外厅
  2.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
  (1)报名表(点击下载)。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2)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3.本次招聘,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已通过“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签约淄博市事业单位的人员也不得重复应聘。
  (二)资格审查
  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现场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缺少的材料属于非招聘要件的可事后补交。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签约
  本次招聘通过面谈(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测评。学校与应聘人员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可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
  体检由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察人选承担。
  (五)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详见淄博市人社局招聘公告。
  四、工作咨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3-4261600 13409085421
  咨询时间:工作日  8:00-11:30,14:00-17:00
  附件:1.招聘岗位一览表